2021年1月31日,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着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从破的角度,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从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五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旨在打破各种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
(来源:整理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