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勋章
来源:本网时间:2020-10-10 14:33
展示的是三枚金盾、蓝盾荣誉章。
其中一级金盾荣誉章,是颁发给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公安机关离休干部。佛山全市仅有6名民警获此殊荣,这是我局离休干部杨倩文捐赠的,她1933年出生,1943年参加革命工作,是我局获颁者唯一的女性。
二级金盾荣誉章,颁发给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公安机关离休干部。佛山全市获得者仅21名,这是我局离休干部易梅昌捐赠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获得金盾荣誉章的公安前辈已是耄耋老人,金盾荣誉章已成绝响,尤显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