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8、31、44、2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214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季度有效天数的64.1%。
第三季度全市共出现24天轻度污染和9天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与上一季度相比, NO2和CO浓度有所下降,PM2.5、PM10、SO2和O3-8h浓度有所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SO2浓度有所下降,其他五项污染物浓度均有所上升。第三季度全市33天不达标,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不达标天数分别为34天、32天、35天、36天和26天。
备注: 2019年第三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一季度情况
时段 | SO2平均 浓度 | NO2平均 浓度 | PM10平均浓度 | PM2.5平均浓度 | CO浓度第95百分位数 | O3_8h浓度第90百分位数 | AQI达标天数比例(%) |
2019年 第三季度 | 8 | 31 | 44 | 23 | 0.9 | 214 | 64.1% |
2018年 第三季度 | 9 | 29 | 38 | 22 | 0.8 | 168 | 84.8% |
2019年 第二季度 | 7 | 35 | 39 | 20 | 1.0 | 126 | 95.6% |
年二级标准 | 60 | 40 | 70 | 35 | 4.0 | 160 | - |
注:SO2、NO2、PM10、O3_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 数据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中的新规定进行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