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年,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11、41、60、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72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80.3%。
2018年全市出现60天轻度污染,10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分别为臭氧、二氧化氮和细颗粒物。与2017年相比,PM2.5、PM10、NO2、O3-8h和SO2浓度有所下降,CO浓度持平。2018年全市72天不达标,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不达标天数分别为82天、86天、75天、67天和75天。
备注: 2018年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情况
时段
SO2平均
浓度
NO2平均
PM10平均浓度
PM2.5平均浓度
CO浓度第95位百分数
O3_8h浓度第90位百分数
AQI达标天数比例(%)
2018年全年
11
41
60
35
1.2
172
80.3%
2017年全年
13
44
63
40
174
79.5%
年二级标准
70
4.0
160
-
注:SO2、NO2、PM10、O3_8h和PM2.5浓度单位为μg/m3;CO浓度单位为mg/m3;
数据按照《关于调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有效性统计方法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276号)中的新规定进行统计。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2435号